我們看國外的例子,早期也是由教會提供教區內貧困者服務,但是隨著工業化的結果,社會結構複雜,傳統教會已經無法應付急速變遷的社會需要.因此,國家逐漸承接了救濟的工作,甚至後來為了因應工業化社會中工作與退休的風險而發展出社會保險,來分擔中下階層工人的風險。
早期台灣經濟尚未開發時,基督教教會曾經扮演過一陣著救濟的工作,大家對於麵粉袋的故事應該已經耳熟能詳。隨著經濟情況的改善,教會的牧養工作漸漸與福利工作分開了,也就是因應社會變遷,教會另外成立專業的福利機構提供人民所需要的福利,或者我們可以說是台灣社會福利專業化的開始。在此同時,有人說:隨著社會各方面的進步,傳統以物質或實質服務來吸引大眾加入教會的策略已經不行了;更有人擔心,教會除了人們心靈的餵養工作外,是否已經無法其他功能了.
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我們必須先問:教會是否應該在社會福利的領域扮演提供者的角色?前面也提到,上帝要我們組成基督徒團契與組織教會一方面是要傳揚福音,另一方面在團契中彼此關心,在生活上相互扶持。所以,教會在社會中扮演照顧人民的角色應當是被肯定的才是。
如果以上的結論成立,那麼接下來要處理的問題是:教會的角色應該止於那裡呢?是否應該如同福利國家一般提供所有的服務,也就是一個以基督教會為中心機構,以基督教思想為主要依據的「基督教福利國」?還是止於扮演社會倡導者的角色為主,督促政府或民間提供?前面也提到西方教會之所以無法在時代變遷之下,仍然扮演在福利主要的提供者主要的原因之一乃是工業社會必須面臨「工作與退休風險」的問題,這必須以社會保險才能夠分擔得掉,如果單單就教會的力量,針對貧窮者提供服務的話,只是讓「風險集中」,根本無法解決問題(除非教會成為前一段所言的「基督教會國」,由教會統一全國辦理社會保險)。所以,看來教會似乎在福利的提供上有其限制存在。
在臺灣,真正實際從事社會福利工作的教會並不多,多數的教會以宣講福音和牧養信徒為主.而從事社會關懷的教會,又常常被視為〞過度介入政治〞.在屬靈工作和社會參與的事工上,基督徒真的必須二者選一嗎?基督徒該如何置身多變得社會中呢?面對日益白熱化的社會福利議題,怎樣的福利制度才是符合信仰的精神呢?當基督徒要從事社會關懷工作時,應該注意哪些事情呢?這些問題都是值得基督徒們去思考,去探究的.筆者在未來的日子裡,將從社會福利的簡要介紹開始,待讀者對社會福利有概括的認識後,在進一步討論社會福利與基督教信仰的關係,以及當代的基督徒如何參與社會福利.敬請期待!
SMS記於1997.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