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當大家在使用這些詞句的時候,可能沒有注意到:大家身旁如果有智障者,精神病患或他們的家屬,他們的感受會怎樣?如果今天我是那個家屬我的心情會怎樣?
以基督信仰的角度來看,人是依據上帝的形象所造出 來的(創一:26-27),人有上帝的形象的意思是人和上帝有關係,人依靠上帝而存活.人既然有上帝賦予的價值與尊嚴,就不能被看清,人格不能被侵犯;每個人都有上帝的形象,所以輕視或侮辱人類就是侮辱創造他的上帝(箴十七:5).
人類的文化中固然有上帝的旨意,但也因為上帝賦予人充份的自主性,所以也有人的軟弱在裡面,我們必須注意到: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由於人的自大常常會有〞非我族類即為異類〞的自我中心思想;優勢者甚至常常為了凸顯自己文化或特質的優越,塑造出〞歧視異己〞的主流文化,這種文化包括了語言或思想.
但是偏離主流必不代表就是不道德的,主流文化也不代表是對的.智障者或精神疾病雖然在行為或思想上與一般大眾有些差異性,但這不代表他們就是不道德,不對的.身心障礙很多都是生理因素所造成的,包括遺傳的影響.其實多數人都知道這些人之所以會〞行為異常〞,並非他們自願的,或許我們可以說:他們沒有自由,他們必須受制於生理的因素作出一些自己不見得會願意的行為,發出自己不一定會喜歡的聲音.
記得聽過一位精神科醫師說:精神病換或智障者比我們更真誠,因為他們想到什麼就說什麼,毫無任何隱瞞或欺騙.他們的真誠,天真,被主流文化用〞白癡〞或〞有毛病〞等歧視性的字眼來對待,這是很值得大家一同來思考的.
上帝創造世上萬物後都認為他們是好的,文化與文字本身並不會歧視人,這些殺傷力都是因為人類在互動中賦予他們特殊的.例如:〞低能兒〞就字面上來看,只是〞智商比較低的兒童〞,並沒有任何歧視的意義.但是,因為社會賦予〞低能兒〞一些可笑或負面的意函,使〞智能低變成〞嘲笑用語〞.
文化是人類創造出來的,也是我們可以改變的.要談關懷弱勢,關懷人權,我自己的體會是:從一句玩笑話開始做起.或許大眾在使用這些詞句的時候並不是真的有意要嘲笑他們,但這些玩笑話卻是傷人很深的利器.因此,很期盼大家在大談人權與社會福利之前,請先從自身做起,還給這群弱勢者多應有的尊嚴.
SMS記於1998.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