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來關心 基督徒的社會關懷與時代意義:(十一奉獻篇)
文:SMS

台灣大多數教會的牧師主日講道的內容以「感謝上帝」和「順服上帝」 為主。至於與社會關懷有關的部份只有提過:「我們要為元首禱告、為社會禱告」,但是幾乎很少聽到鼓勵教會的基督徒以「實際的行動」走出教會,走進社區去關心社區裡的居民。

只有少數教會的牧師會不時地提醒大家要關心社會,甚至每次講道都提到「建立獨立國家」的事情。但是這種講道的內容又和當天所讀的聖經經文關係不大,變成牧師自己在講自己的想法了。

這兩種牧師的講道其實都是有其教派的意識在裡面。某些教派強調個人靈性的增長,有些教派則強調服從當政的政府,有些教派強調要教會要扮演時代先知的角色。

而對一個基督徒而言,其實「內在和外在」都是一樣重要的。神對人的關心是「全人」的,不僅僅是關心某一個部份。聖經強調人是一個完整的實存體,不是抽象或神祕的靈魂,而是肉體與靈魂共存的。當耶穌治癒一個癱瘓的人,祂不止宣告:「人那!你的罪赦免了」,他還接著說:「你起來行走」(路五:18-24),這兩句話都是很重要的。此外,聖經中也明確說到要愛自己的鄰人如同自己。至於這個關懷要怎樣實踐呢?路加福音書中,耶穌以「好心的撒馬利亞人」的故事教訓我們,關心弱者不止是為他們祈禱,也要以實際的行動去幫助人。

當然,基督信仰對於社會關懷或慈善工作而言也是很重要的,這也是基督徒的社會關懷和非基督徒到底最大的區別所在。因為「未重生者所行的善,是上帝所命令的,並對自己對人都有好處,但是因為它們不是從那被信仰潔淨了的心發出來的,也不是照著上帝的話來做,又不是為求榮耀上帝,所以他們是有罪的,也不能使人從上帝領受恩典」(引自:韋斯敏斯德信條)」。有主聖靈帶領與支持是最好不過,因為「與上帝同工」。

常看到一些社會福利機構要募款的時候,贊助廠商或歌手大都注重「宣傳力是否夠」、「是否有將該機構的名字打上」、「打的是否夠大,夠清楚」,到最後反而變成一種「買賣」了。好比某個教會有位弟兄很積極從事社區服務工作。他表示做這些工作的錢都是從大企業來的。我問他:「那些廠商怎麼願意給你錢呢?」他笑笑地回答我說:「我先去做,做好了以後再『賣給他們』,也就是以企業的名義宣傳。給他們企業形象,他們高興都來不及呢!現在的企業都講究形象,不用做事又有形象,他們很願意的」。

這樣的行為看似雖是『雙贏』,其實會導致與買賣贖罪券有同樣的流弊。因為人的地位聲望可以靠錢買來,所有的東西都被「商品化」,失去了他們原來的意義。這些人不是真的認同社會福利機構的理念,也不是真的關心那群受幫助的弱勢者,他們只關心他們的形象。有些人或許會說:「表揚好人,創造良好社會風氣很好!」的確,如果這個風氣是「真的」的確很好,但是如果表揚「金錢萬能」,這種風氣更糟糕。

基督徒每個月都有「十一奉獻」,這其實就是一種很好的改變功利風氣的管道。基督徒們可以藉由每個月的額捐款來贊助社會福利機構或有在從事社會服務工作的團體。雖然,個人的力量有限,但若能由每個人自己做起,也邀請同學朋友一同加入。若能邀集收入比較豐富且有心奉獻的弟兄姊妹加入贊助的行列更好。這樣,一方面能達到夠倡「關懷弱勢的理念」的目的,實質的支持也讓機構不用再當「形象販子」。

接下來或許大家會問,我怎麼知道要捐錢給誰呢?哪些機構才真的有在做事情呢?筆者建議:首先,要看這個機構是否有立案證明,只要是合法申請的福利基金會或團體市政府社會局或省社會處都會有立案號碼。

其次,可以向機構索取出版的刊物,一般機構定期會訊或刊物背後都會有捐款徵信的名冊,也就是會有捐款人姓名與款項,這是很重要的憑證之一。當然,最好的方式是您親自去她們機構,一方面確認機構的真實性,另一方面也可以看看是否有相關的義工工作需要幫忙。畢竟,所謂的「愛心」不是丟丟錢就算了,而是要出於真心的關懷。

所以不一定大機構或有名氣的機構就是好,有名氣的大機構可能已經擁有許多社會資源,那些沒有名氣的機構可能因為資源缺乏所以更需要我們的援手呢。無論如何,重要的是要給有在做事的機構。至於哪些機構有在做事,除了立案與否的參考外,誰也不敢說,最好還是您親身去關心吧!

SMS記於1997.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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