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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名字居住的地方:從聖殿到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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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太人在哭牆前祈禱。(圖片提供/123RF


如果有人花費巨資建造一座宏偉的禮拜堂,卻說:「這不是為上帝建的,是為上帝的名字建的。」我們大概會覺得很奇怪。為名字建殿?名字需要房子嗎?名字怎麼會住在聖殿中?

照一般人對宗教的想像,神明住在廟宇裡,廟宇就是神明的居所,若是如此,所羅門建聖殿,不就應該說「為上帝建殿」嗎?可是,列王紀上八章反覆出現的偏偏是「為耶和華的名建殿」(參16-20節)。這不是經文用詞的疏漏,也不是古代人語言不精確,而是聖經刻意用「名」來糾正我們對聖殿的想像──聖殿真正神聖之處,不在於建築物本身,而在於上帝使祂的名在那裡。

聖殿完工後,所羅門向上帝禱告:「我已經建造殿宇作祢的居所,為祢永遠的住處。」(列王紀上八章13節)這句話就像其他宗教的觀念,神明住在廟宇裡,聖殿就是上帝居住的地方。然而,接下來「為耶和華的名建殿」的說法多次出現,到了所羅門的禱告,更清楚釐清了為上帝建殿真正的意思。

所羅門說:「上帝果真住在地上嗎?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祢居住,何況我所建的這殿呢?」(列王紀上八章27節)這段話清楚表達了正確的觀念。人世間的聖殿再怎樣宏偉,也無法容納偉大的耶和華。甚至,即使是諸天和諸天的諸天那樣廣大,尚且不足以容納祂,更何況人手所造的建築物?

這正是聖經有別於許多古代宗教觀念之處。從古至今,世人大多認為神明住在神像裡,或被安置在廟宇中。以色列人能有不同的認識,絕對不是因為他們比其他民族更有智慧與創見,聖經便記載以色列人常去學周圍其他民族的宗教習俗,惹上帝憤怒。這種獨特的觀念,是出自上帝對他們的啟示與教導──耶和華不能被木頭、石頭、金銀限制,也不能被人手所造的殿宇限制。

在祂指定的地方呼求祂的名

列王紀上八章16節:「我未曾在以色列各支派中選擇一城建造殿宇──為我名的居所,但揀選大衛治理我民以色列。」לִבְנוֹת בַּיִת לִהְיוֹת שְׁמִי שָׁם和合本譯為「建造殿宇──為我名的居所」,意為聖殿是上帝名字居住的地方。和合本2010版譯為「在那裡為我的名建造殿宇」,設法修正和合本過度把神名空間化,卻弱化了原文「我的名在那裡」的重點。環球譯本譯為「建造殿宇,把我的名立在那裡」,清楚表達上帝主動指定祂的名所在之處,但לִהְיוֹת的意思並不是「立在」。呂振中譯本譯為「建殿、讓我的名可以長在那裡」,表達上帝的名在聖殿中持續存在,但לִהְיוֹת的意思也不是「長在」。這句話語法上直譯其實不難,就是:「建造殿宇,為要使我的名在那裡。」(註)四種譯法的差異顯示,真正困難的不是翻譯,而是如何理解這句話在整個聖殿敘事中的神學意義。

值得注意的是,希臘文七十士譯本比希伯來文馬索拉抄本多出一句:「而我揀選耶路撒冷,使我的名在那裡。」

讓我們從所羅門後來的禱告來理解,「願祢垂聽祢僕人和祢民以色列向此處禱告的祈求;求祢在天上祢的居所垂聽,垂聽而赦免。」(列王紀上8章30節,作者自譯)意思並非上帝被安置在聖殿裡,而是人們在祂指定的地方呼求祂的名,聖殿成為地上呼求上帝的地方,上帝在天上垂聽。

祂的名成為地上與天上的連結

因此,「建造殿宇,為要使我的名在那裡」的意思是:上帝使祂的名成為地上聖殿與天上上帝之間的連結。在聖經中,名字可以代表身分、聲譽、權柄與責任,即使在現代,名字也有類似功能。文件上的簽名或印鑑,雖不是當事人本身,卻可以代表本人的授權與責任。同樣,上帝允許祂的聖名在聖殿那裡被敬拜、呼求,也是一種授權。換句話說,「為耶和華的名建殿」並非替一個名字蓋房子,而是建立一個敬拜、呼求耶和華的地方。真正形成敬拜神聖空間的並非建築本身,而是上帝的名。

由此可見,聖殿的核心其實不是建築物,而是「名」!上帝不像古代宗教中的神明,被拘限在廟宇或偶像中。耶和華沒有任何偶像可以代表祂,卻使祂的名在聖殿中,這個名成為地上聖殿與天上上帝之間的神聖連結。人在此處奉上帝的名禱告,上帝在天上垂聽,所以人站在聖殿中呼求耶和華的名,不僅不是把上帝拉到地上,反而是人因著祂的名,被帶入與天上上帝相連的敬拜關係中。

耶穌成為上帝與人相遇的中心

到了新約,耶穌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約翰福音二章19節,和合本)祂這話是以自己的身體為殿,更突顯前文所說的重點:上帝與人相遇的中心,不再是一座地上的建築,而是耶穌自己。聖殿原本承載的「名的功能」,不再依附於建築物,敬拜與禱告的重心,從「建築物」轉向「名」。

過去,人因耶和華的名在聖殿中,便到聖殿禱告;新約中,耶穌的名成為人敬拜、禱告、得赦免、蒙拯救的中心。聖殿這座建築物曾承載重要功能,但它不是終點。若人只看見建築物,就容易跟隨世俗的宗教眼光,把重點放在宏偉的建築,卻忽略上帝之名才是最重要的核心。耶穌的名成為人與上帝之間神聖的連結,也糾正我們看事情的眼光。

這也使我們重新理解教會。有些基督徒把聖殿的神聖性從耶路撒冷搬到禮拜堂,把教會視為神聖的建築物。但教會之所以神聖,不是因為建築物本身,而是因為一群人奉耶穌基督的名聚集、禱告、服事、傳福音。若沒有祂的名,再宏偉的建築也只是建築;若真的奉祂的名聚集,即使只是簡陋的建築物,也可以成為上帝臨在與施恩的地方。

回到以色列歷史,百姓後來像周遭民族一樣,以為只要有聖殿,只要奉耶和華的名,就可以掩蓋所行的不義,保證安全。上帝卻派先知不斷提醒,教導他們耶和華不要空有聖殿的宗教,要的是與祂的名相稱的真實信仰生命。這也是我們今日基督徒需要警醒之處,我們可能重蹈相同的錯誤──擁有豪華的禮拜堂,奉主的名聚會,卻沒有活出與主名相稱的生命。

由此可見,聖殿真正神聖之處,不在於建築物本身,而在於上帝的名在那裡。新約真正的轉移,與其說是從一座殿換到另一座殿,不如說是從建築物轉向耶穌,並藉著祂的名來到父的面前。所羅門為耶和華的名建殿,糾正我們對殿宇的認知──上帝不被建築物限制,祂願意讓人透過祂的名在地上記念祂、呼求祂。耶穌以自己的身體成為真正的聖殿,進一步提醒我們,人親近上帝的道路,不再是依附於一座神聖的建築物,而是在耶穌本身。

真實奉上帝之名而活

如今,最重要的不是我們是否擁有神聖的空間,乃是我們是否真實奉上帝之名而活。若我們奉祂的名敬拜、禱告、服事,卻活得與祂的名不相稱,那麼再宏偉的禮拜堂,也可能只是另一座讓人誤以為安全的聖殿;再熱鬧的聚會,也可能只是另一場空有宗教外貌的禮儀。以色列人的悲劇,其實並非他們沒有聖殿,而是他們有聖殿,卻失去了對耶和華之名的敬畏。

真正可怕的,不是教會沒有華麗建築;真正可怕的,是我們有建築、有聚會、有事工、有奉獻、有禮拜,卻沒有活出與主名相稱的生命。所羅門為耶和華的名建殿,耶穌卻使人不再被殿限制,而是藉著祂的名來到父面前。因此,教會最該問的並非:「我們的建築夠不夠神聖?」乃是:「主的名在我們當中,是否真的被敬拜、被呼求、被見證?」

若沒有這個名,再偉大的建築也只是建築;若真的承擔這個名,再平凡的地方,也可以成為上帝施恩的所在。敬拜真正的重心,由始至終都不是石頭堆起來的殿,而是上帝親自放在祂百姓中、也在基督裡向我們顯明的名。別忘了,彼得說我們就像「活石」,被建造成「屬靈的殿宇」(彼得前書二章5節,環球譯本)。因此,真正的問題不在我們有沒有神聖建築,而在於我們這些石頭,是否真的承擔了主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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