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黄奕明 2025.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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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原刊于举目官网言与思专栏2022.03.07
最近有机会访问几位老朋友,其中有诗歌创作者、音乐事工负责人以及圣诗学者,谈到近年圣诗传统的没落,无不忧心忡忡。
多年前我曾在媒体上疾呼:「为圣诗传统留一盏灯,是今日教会的历史责任。一味使用新创作诗歌是敬拜赞美运动的特色,也是致命伤。没有人不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眺望未来,故意忘记历史传统的,不是无知,就是疯狂。」
20年后,竟然发现自己一语成谶;我不是先知,但是普世华人教会音乐的世俗化,的确使人担心:敬拜赞美、圣诗、福音诗歌,这3个名词,在今天的教会音乐事工中产生了很大的混淆,是否必也正名乎?
敬拜
首先应该厘清的就是「敬拜」。
希腊文proskuneo有敬畏尊崇、效忠臣服之意;希伯来文sahah是俯伏、跪拜的意思;英文worship是由worthship(价值)一字演变而来,是将上帝应得的「价值」归给他,也就是归荣耀给上帝。人在伟大、令人惊惧和神奇的物像面前产生的敬畏感,最能表达什么叫做「敬拜」,他的反应可能是说不出话来、不能动弹、效法或献身。
由此看来,敬拜不仅是动作,更是一种态度,是受造者对造物主的恭敬与谦卑。敬拜是动态的,也是双向的,是上帝与人的互相交往。基督教敬拜的核心是上帝自己。
真正的敬拜必须具备两个最基本的因素∶启示和反应。前者是上帝向人显示他自己;后者是被震慑的人向上帝回馈。
马丁路德说,我们对上帝的认知,使我们有真正的敬拜。(参《马丁路德小问答讲解》No. 7)这种说法把上述两点都包括在内了。他亦强调敬拜不只是敬虔者的一项选择,而是认识上帝的基本表达方法。
上帝藉许多方法来启示他自己∶透过他创造的工作(《诗》19:1);透过他写下来的道(《诗》19:7),但最重要的是透过耶稣基督(《约》1:18)和圣灵(《约》16:13)。
基督徒的敬拜主要是按启示来制定,因此就是建基在神学上――上帝的知识。带领人达到更深邃、更丰盛的敬拜之路的是清晰的神学,这能使敬拜者知道上帝是谁,和他有多伟大;再者,它亦能使敬拜者知道上帝要的敬拜是怎样的(注1)。
人透过敬拜才能更深地认识上帝,透过认识上帝才能认清自己。由此可知,敬拜的字义绝对不仅仅是歌唱而已。「敬拜赞美」实在是近年来的一种新兴现象,甚至对信徒产生了误导作用。
圣诗
正本清源,圣诗这两个字是由英文翻译过来。其实「Hymn」这一个字本身并非英文的产物,它仍是从希腊文Hymnos演译而来。其原意乃是:每逢重大节庆或宗教活动时,用来颂赞神明及钦仰民族英雄之意。所以从Hymnos到Hymn再到今天所谓圣诗,都有着颂赞、敬仰的意思存在(注2)。
奥古斯丁这位对圣诗最早下定义的信仰伟人就曾谈到:「圣诗是一首让人来唱且用以赞美上帝的歌,若只有赞美而不唱则不能称之为圣诗。」(编注)强调圣诗颂赞的对象是上帝,同时要存着赞美的心,并且以「唱」的方式表达出来,才能叫做圣诗。
香港着名圣乐学家罗炳良先生在其着作《圣乐综论》一书中,探讨了美国前圣诗会会长Dr.Rerynolds对圣诗的定义与说明(注3):
1.一首圣诗必须忠于圣经。一首根据经文而写成的圣诗不应该歪曲原意或加插任何与经文相违背的意思。
2.一首圣诗必须有尊敬和虔诚。圣诗也要有高贵的格调,合乎公开崇拜礼仪的体统。
3.一首圣诗必须是一首有韵律的歌。圣诗是用诗的体裁而写成的,因此它应该表现最优秀的诗歌特色:形式简洁、行文流畅、思想明确而不流于隐诲和复杂,加上音韵配合,高低长短,自成佳句。
4.一首圣诗必须能表达属灵意义。圣诗所描写的属灵经历必须是对个别基督徒产生意义的,其中所表达的内容和情感,必须能够加强基督徒灵命的健康和活力,以致于能不断地长进和成熟。
5.一首圣诗必须有完整的结构。诗的句与句、节与节之间必须能互相呼应,以致于能够在结构上统一,有肯定的开端、循序渐进的思想、突出的高潮、简洁的笔法,都是圣诗具备优良结构的重要因素。
6.一首圣诗必须建立在信徒共同的经历上。圣诗要适合会众礼拜之用,因此,它的思想内容和表达的经历必须是全体会众所能明白和接受的。
福音诗歌
福音诗歌则应该是指向属灵大复兴时期所产生的新音乐形式。
西元1800年,即帐篷聚会大复兴(camp meeting revival)的初期,不少所谓的灵歌(Spirituals)、主日学歌曲和福音诗歌应运而生,那些曲子成爲下一世纪福音派敎会最主要的诗歌(注4)。
根据笔者的观察,台湾的国语教会深受美国福音诗歌的影响,1960年出版的青年圣诗,几乎广被各教会青年团契接纳,后来校园团契出版的校园诗歌也是源于青年圣诗。但是一直到了校园民歌运动兴起,1977年出版的《基督是主》才掀起了现代诗歌创作的浪潮。
广义来说,晚近为了布道而创作的诗歌也可以归类为福音诗歌。
福音诗歌和流行歌曲
赫士德(Donald P. Hustad)在他的《当代圣乐与崇拜》书中引用约翰生(Calvin M. Johansson)《音乐与事奉∶圣经的观点》中的区分图表(注5)∶
很明显的,福音诗歌和流行歌曲并不相同。如果音乐要完全配合歌词的信息,流行歌曲很难办得到。流行歌曲爲了通俗,不惜放弃美好音乐的基本条件,福音诗歌则完全不考虑流行的问题。
尝试将福音性的歌词配上流行歌曲的调子,实在不相称,因此,运用流行歌曲传扬福音也是大错特错。试想音乐和歌词的特性是如此南辕北辙,而流行歌曲的调子正好抹杀了宝贵的信息!
十字路口的选择
流行歌曲风格的福音诗歌是不是好的敎会音乐?这不是个容易回答的问题。根据约翰生的研究,流行歌曲风格的诗歌,是建立在百年历史的福音诗歌上,当今许多敎会唱的都是这类曲子(注6)。
流行歌曲的病症已经存在敎会音乐的领域有一世纪之久。开始只是形式简单的福音诗歌,后来演变成最流行的诗歌,影响了许多的敎会。总而言之,大部分福音派敎会的音乐是随着流行音乐走的。
或许有人会认为这个观点已经过时了,特别是在后现代文化情境下,「多元典范、并行不悖」价值观,教会音乐的风格,早就不是关注的焦点了,反正「黑猫、白猫、会抓老鼠的就是好猫」。实用主义挂帅早就成了主流价值。但,真的是这样吗?
同样的观点充斥在今日的华人教会领袖身上。二十世纪末是个剧变的年代,敬拜赞美风潮随着灵恩运动的第2波、第3波快速地席卷各地。本土福音诗歌也从校园民歌的风格逐渐蜕变。
1995年赞美之泉事工的兴起,正代表了新世代的声音。这群年轻人引进的风格,正是全球化下流行文化的产物。但是正如阿多诺(Theodor W. Adorno)对文化工业的批判(注7),教会正在失去对美丑好坏的判断力,全面地被世俗文化牵着鼻子走,我们似乎又到了一个十字路口,要重新评估圣诗的传统与创新。
我并不是要鼓吹复古,虽然那也是一种潮流。然而,创新并不是唯一的价值。而是应当返璞归真,让敬拜回归到清晰的神学,重拾圣诗的传统,同时接纳创新的福音诗歌。
借用一下好友谢鸿文牧师的诗歌〈让我〉(注8)的歌词来结束本文:
你用重价救赎我 使我脱离罪恶河
叫我这不配的人 凭信得救
你赐圣灵帮助我 使我胜过老旧我
祈求恩主领我 迈向属灵高峰
让我赞美非仅美词 让我敬拜非仅方式
让我服事非靠双手 而祷告非仅用口
让我爱人不要虚假 让我待人由心而发
让我学习顺服 以圣洁为装饰
注:
1. 杨牧谷,《当代神学辞典》,(台北:校园,1997)。
2.胡忠铭,《圣诗的认识与应用》(台南:人光,1995),9-11。
3.罗炳良,《圣乐综论》,(香港:天道,1978)。
4.赫士德,《当代圣乐与崇拜》(台北:校园,1998),57。
5.同上, 66。
6.同上, 66-67。
7.黄奕明,〈音乐中的灵性审美〉,《举目》,2022.01.03。https://behold.oc.org/?p=54185。
8.词:谢鸿文,曲:刘淑莉,演唱:简爱,〈让我〉。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aOsaB7Eyt0。
编注:出自奥古斯丁对诗篇148篇的注释,《九个事实説明你认识基督徒诗歌》。https://www.tgcchinese.org/article/9-things-know-christian-hymns。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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