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ica Augustine Chen】網路作家Ⅰ 2025.05.18
《好撒馬利亞人》( The Good Samaritan),雅各·約爾丹斯(Jacob Jordaens),1616年。(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
「心理學」很重視「同理心」(empathy,另譯為共情、共感、移情作用)這種「站在對方的立場思考」、「體會他人的情緒」、「理解他人的立場與感受」的能力或態度。其出發點是基於對個體心理健康或人際互動模式的關心;其目的則是為了幫助個人更好的適應環境、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或促進心理上的幸福感。《聖經》或基督信仰也談「同理心」,但在出發點、目標與內涵上與心理學仍有差異。
《聖經》同理心的出發點是神的愛與命令。如律法要求我們「要愛你的鄰舍如同自己」(利十九18,新漢語譯本),耶穌的金律則提醒:「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路六31)保羅也說:「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羅十二15)
因此,基督徒之所以「同理」他人,不單是為了滿足人的心理需求,而是為了順服神、效法基督的榜樣,一如基督接近被社會排斥的人、醫治受苦的人、體恤他們的軟弱;去見證並活出福音的生命,其背後的動機則是為了回應神的愛。
在目標上,心理學重視同理心一如上述是為了改善人際關係,如促進溝通、減少衝突、建立信任與親密的關係、減少孤獨感、透過情感支持促進心理福祉與心理健康。
基督信仰強調同理心的目標則是為了見證基督的愛與榮耀神,是希望透過實踐「愛鄰舍如同自己」的誡命,見證神在您我身上的恩典與憐憫、引導人認識神,在愛中與他人同走屬靈的旅程,所關心的是神國度的實現。
最後,在同理心的內涵上,心理學通常會區分「情感的同理」(感受他人情緒)、「認知的同理」(理解他人觀點)與「行動的同理」(採取關懷或幫助的實際行動),且更多時候將同理心視為一種除「先天能力」外,後天可以學習或培養的技巧。
但基督教的「同理心」則主要是愛的實踐,而非僅是情感上的共鳴或理解他人的想法與認知,是必要時願意犧牲或捨己去回應他人的需要,哪怕對方是敵人。這種實踐不是憑自己習得的技巧或能力,而是被基督的愛與聖靈的能力所驅動,也因此能夠克服人性中那根深蒂固的自我中心。
如果基督徒能在生活中培養並練習「同理」他人,無疑有助於促成良好的人際關係,但這是「副產品」,不是目的。我們同理他人為的是活出基督的樣式,也讓世人在我們身上看見神的愛。
此外,相對於心理學以人本出發,更多強調每個人都有被理解、被接納的需求,關注同理他人的情感與想法。基督信仰則不單是聚焦在情緒需求的被滿足,而是更重視福音「醫治」與「改變」的能力;所謂「情緒被接住」與「站在他人的角度看世界」不是「同理」的終極目的,幫助他人從神的角度看世界才是。
現今的社會是一個通俗心理學大行其道的時代,心理學或暢銷心理作家所倡導的觀念雖不乏實用性,但我們還是要留意有沒有「反客為主」,變成是以《聖經》或基督信仰去替心理學的概念背書,而忽略了心理學以人為中心、追求關係和諧、重視滿足個人需求與聖經以神為中心、關心人的救贖與生命的改變、追求神的榮耀的不同。
回到「同理心」的實踐,耶穌所說「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路十30-37)是「同理心」的最佳範例。這故事中的祭司與利未人之所以不肯停下來,不是因為這受傷者會使他們二人不潔,因為他們並非上耶路撒冷,而是「下班了」,他們不需要「成為潔淨以履行他們的職責」[1],問題的關鍵是因為他們的心「硬了」。
所以,問題不在更多「要同理」的呼籲,而是看見「我們就是那個被強盜打傷的人」,是耶穌如同那好撒馬利亞人「動了慈心」為您我纏裹;祂不是「遠遠看著我們受苦」卻「無動於衷」的路人,而是在十架為我們死,「救我們脫離罪與痛苦」的那一位[2]。
也唯有認識到「自己這條命」是被耶穌這好撒馬利亞人「所救」,我們才能因被愛而回轉(悔改),像愛我們的主一樣去愛我們的鄰舍,「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因為我們先經歷了這好撒馬利亞人以恩慈待我們,這就是「基督徒的同理心」與「世俗心理學的同理心」最大的不同!